刘曙光|面向“十四五”:以守正创新推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0-11-15  访问量:7304  文章来源:世界遗产


名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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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于“2020中国世界遗产年会”暨“世界文化遗产理论与实践“专业培训班刘曙光先生的主题发言——面向“十四五”,关于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思考最近刚刚结束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一系列激动人心的规划及目标当中,关于文化方面的目标非常引人注目。“文化强国”建设成为“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等一系列强国建设的排头兵。

在文化强国的建设当中,首先是公共文化建设这一体系,当然也包含文化遗产事业、博物馆事业。在文化遗产事业当中,世界遗产应该占据什么样的位置?应该在我们国家文化强国的建设当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公告已经明确给我们指出了一个方向。我们作为从业者,应该在这个方向里去对我们所从事的事业做一番展望。

壹:文化强国建设为我们指明了文化遗产事业的方向

今天的文物工作、文化遗产工作,是在波澜壮阔的时代背景下展开的!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文明交流互鉴等,都是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并亲自去实践推动的内容。

大家也都知道,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进行了深入全面的思考和论述,最近两年,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要求,全国文物系统和许多部门不断推出新举措,不断尝试新的改革,包括一些涉及到体制、机构、人员、重要工作等等,文物工作整个平台和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里强调最多的是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不仅要体现在经济、环境和其他方面,更重要的要体现在文化上。因为所有经济、军事和社会的发展,最后都要体现在文化的发展上。在高质量发展中,文化遗产要努力占据更加突出的位置。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围绕考古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文化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此后的第一个实际举措,就是公报中关于“十四五”社会发展与文化定位、文化排位以及对于文化发展的要求。我们文物部门或文化遗产领域确实要不断地开拓、扩大胸襟,放开思想观念,要有把自己看似琐碎的专业工作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两个“一百年”、伟大复兴“中国梦”联系起来的自觉。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我们就是造梦者,也是实践者。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现在我们讨论“十四五”中国世界遗产的发展,可谓正当其时。

贰:遗产事业的中国之“正”与世界之“正”

关于“十四五”世界遗产规划,我们有一个现成的指导原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7月关于良渚古城遗址申明的批示,包括两大核心:一是“统筹安排”,一是“三个有利于”。这不仅是针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也非常契合中国世界自然遗产的工作,应该成为我们中国世界遗产事业总的指导方针。怎么样贯彻呢?在我看来,就是两条:一是守正创新、统筹协调;二是提升内涵、追求高质量。

守正创新,“正”为新纲,何为“正”?

习近平总书记在很多场合都讲过要守正创新的话,在我们世界遗产领域,“正”体现在哪些地方呢?我们可以从总书记今年5月11日视察云冈石窟时的讲话找到答案。


云冈石窟

第一,中国世界遗产不仅有中国意义,而且具有世界意义。我们要有站在世界角度看中国的自觉和高度,对它的认识、保护、管理,都要从世界意义出发,这是中国世界遗产的“正”。

第二,始终要把保护放在第一。保护遗产要坚持什么样的标准?所有事情都是在保护的旗号下进行的,但是世界遗产要有世界遗产的标准。总书记说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世界遗产地,就不能在“保护”这个问题上含糊其词,或者有侥幸心理。

第三,要深入挖掘遗产地价值。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为了发挥它的当代价值、当代作用。

习总书记就是这样给我们指明了“守正创新”的中国之“正”。

从国际上看,联合国在《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里设置了17个发展目标,其中,在第十四条目标的第四项就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努力保护、捍卫世界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因为现在有很多世界遗产已经遭受严重破坏,甚至要拿起武器来捍卫。在17个发展目标中有3个直接涉及文物和旅游,从全部的内核看,我们认为世界遗产和它们之间都是直接或间接地有关。可持续发展,是中国政府加入的国际进程。这个议程通过之后,对于世界遗产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非常大、非常直接的影响。


《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里的17个发展目标

现在世界遗产衡量突出普遍价值,不光要看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更要看这些真实性、完整性、保护管理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结合得紧密与否,看那些保护措施对可持续发展是游离其外还是置身其中。怎么样让我们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本地化?这需要很多理论方法的研究,当然也需要实践。

世界遗产要全面纳入可持续发展,不再只涉及文化和技术领域,而是涉及更广泛的政治领域。有人写文章批评世界遗产的“政治化”。在我看来,消极的政治化当然不好,但是世界遗产本身确实已经是一个涉及广泛政治的议题。如果我们只谈专业问题,只谈技术问题,而不谈可持续发展,在联合国的语境下,这就是“政治不正确”。

关于可持续发展,虽然我们会提及“具有中国特色”的说法,但基调都是围绕可持续发展的国际通则来展开的。在世界遗产领域,我认为“可持续的中国化”是做得比较好的。在“十四五”规划当中,我们还依然要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精神。

我们也知道,世界之“正”的第一点,是把遗产的保护作为最基本和根本的目标。教科文的公约是叫《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中国的法律是《文物保护法》,早年修订文物保护法时,一些人建议改叫“文物法”或“文物管理法”,国家文物局坚持不能去掉保护二字,因为文物首要是保护,没有保护就谈不到其它。世界遗产公约,最核心的精神还是保护。这个世界之“正”,刚好跟习总书记强调的中国之“正”吻合。

第二,强调以人为本的保护,强调社区参与保护与管理。保护首先是一个当代的命题,保护首先是为了当代人今天的生活,然后才是子孙后代。顺便说一句,在国际上,对于社区参与保护管理强调得比较多。国外的“社区”是一个综合的地域和行政概念,包括山川、地理、人文、社会组织、政府等,跟我们通常说的社区含义不太一样。

第三,强调文化间的对话,建设和平,推动可持续发展。

这就是中国之“正”和世界之“正”。

叁:探索中国世界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在不同领域,大家都在讨论可持续发展,文化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谈论可持续发展。世界遗产附着在可持续发展之上,连接点在哪里?我认为是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上。

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的、环境的可持续,但最终是要体现社会核心——人的全面发展。世界遗产也是为了全人类共同的利益,为了人类的精神和文化,因此它是可以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完全融合在一起的,而且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和我们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本心最为接近。最近世界遗产中心通过一系列的文件和推动,从环境的可持续性、包容性的社会发展到经济发展,比较全面地谋划了世界遗产事业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着力点。

吴哥古迹保护国际行动,是教科文组织拿来解读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最成功的案例。

我们知道,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柬埔寨内战对于吴哥古迹造成了严重破坏,所以当内战一停,国际社会就开始策划开展吴哥国际保护行动。中国积极踊跃地参与了。浙江大学的王毅教授专门对这个国际行动做了研究,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十年,从1993年到2003年,主要是柬埔寨建立机构、法律,搭建起跟国际社会合作的平台和渠道,各国援助集中开展抢救性的文物本体保护。第二个十年,吴哥古迹保护行动的侧重开始发生变化,在进行文物保护的同时,有相当一批项目是关于暹粒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容。从2013年开始进入第三阶段,更加强调可持续发展。在《吴哥宪章》中,对世界遗产的认识和表达已经不再只是强调专业技术了。吴哥窟还被认为是一个伟大的文化遗产,这个没有动摇,但同时强调吴哥所在的暹粒地区是一个生活地带,有神圣的宗教功能,而且还面临着旅游的压力。强调自然地带、生活地带、神圣的宗教功能,是把吴哥从文化遗产领域的“单一性”,拉回到丰富多样的俗世生活。关注重点除了文物古迹的保护之外,更多的是人的生活品质和方式。即便是文物保护工程,也更注重通过周边环境的整治,来带动这个小区域的旅游发展。


吴哥窟茶胶寺

还有一个小案例经常被忽视。2015年泰国康卡章森林保护区项目申遗被发还待议。这是泰国最早、最大的国家森林保护区,各方面都符合世界自然遗产的标准,但是当地老百姓提了一些比较尖锐的意见,最终没有被通过。这就说明,如果利益相关方——当地居民的生存发展权益受到侵犯甚至被剥夺,那是不符合今天国际社会关于世界遗产的标准的,而且这个趋势会越来越明显。我们要注意到这个案例的提示。

另外一个案例,就在南非与博兹瓦纳、纳米比亚交界处的沙漠地带有一项世界遗产,叫做蔻玛尼文化景观,跟一般意义上的世界遗产很不相同。这里其实没有什么标志性的景观,也没有特殊的植物,主要是长年累月生活在这里的一些特殊的人(萨恩人),以及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这个地方申报世界遗产时,争议很大,但是支持者把话说得也很直率:它确实不够好,但是放在非洲的语境,这就是非洲的世界遗产。最终就通过了。如果这样一种趋势越来越扩大的话,将来的世界遗产可能就跟我们目前的标准不一样了。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动向。


培训班现场刘曙光先生在解读南非蔻玛尼文化景观

我注意到,教科文组织经常在一些场合中主张6个文化遗产公约的联动互用,这就是《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海牙公约”)、《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70年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文化多样性公约》,主张这六个公约一脉相承、与时俱进,要联系起来,一体化实践,于是就有了“大遗产事业”的说法,我们也要关注。

我观察到,我们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时候,对第六条价值标准运用的较少,而且阐述第六条价值标准时也非常的简明、直接。我记得在大运河开始申遗的时候,认为符合全部六条文化遗产的标准,但最后还是首先舍掉了第六条,因为我们不太知道该怎样把非物质遗产与文化遗产在申遗项目中结合在一起。这是我们今后应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世界遗产事业发展到今天,也还有很多问题,例如平衡性、公信力、日益政治化等。我们说,世界遗产是一种“政治”,但若是完全“政治化”,则会带来公信力的下降,造成一系列消极的后果。比如说美国和以色列退出教科文组织,对教科文组织还是有不小的影响。

那么我们怎么办?对世界遗产的前景该怎么去看呢?我个人还是愿意把“正”字写得大一点,把“反”写得小一点。我认为“反”的东西早晚还是要回归于正的。从正能量来说,世界遗产还是有非常好的前景:一是,六个世界性的遗产公约所形成的大世界遗产体系已经深入人心,另外还有4C、5C战略,非洲优先战略、推动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等等一系列针对突出问题的对策,我认为教科文组织也好、世界遗产中心也好,都煞费苦心、非常努力,这些措施也都会奏效。


2016年5月,俄军帮助叙利亚政军第一次收复帕尔米亚古城,并在这里开了一场音乐会

那么,我们中国做到“守正”了吗?回答是非常响亮而坚定的Yes!我们做到了。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做了一个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事业规划研究,比较系统地把从中国从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归纳成几个方面:

一是保护法规归纳体系初步建立,二是保护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三是保护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四是保护状态全面改善,五是展示阐释基本满足需求。当然还能加一点,我们在传播中华优秀文化、促进国际交流建设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住建部也曾经发布过一个中国世界自然遗产事业发展公告,全面回顾从一开始至2015年的中国世界自然遗产的成就。2012年以后,世界遗产监测成为国家文物局的一项基本工作。至今我们已经创造了一个非常实用、好用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系统,在全球领先。仅从这一点来看,世界遗产公约的基本要求,在中国真是有着非常好的落实和发展。

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也做了一些统计,中国69%的世界遗产地得到了有效的管理,高于亚洲甚至全球的平均水平。我们没有“形势危急”的遗产地,我们的自然遗产地大多数的管理都比较良好。这份国际文件,也印证了我们确实是守住了世界遗产之“正”。

当然我们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保护和发展始终存在矛盾。有一些遗产地,从旅游开发的角度想得多,从保护的角度想得少,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都是如此。当然,中国如此,世界也是如此。这些问题都是发展当中的问题,要重视,但是不足以影响我们做出总体上肯定中国守正的积极评价。

第二个问题:创新的着力点在哪里?我认为,根本在于要发挥我们制度的优势。30多年前,我们不知世界遗产为何物,甚至在加入了世界遗产之后的一段时间,观念中还仍然不清楚世界遗产是怎么回事。世界遗产在中国真正的发展是最近20年的事情。为什么中国就快速成为世界遗产总数并列排名第一位的国家?为什么我们世界遗产监测也领先于其他国家呢?靠的就是中国的制度。

依靠制度的优势,我们不仅实现了世界遗产数量的增长,而且取得了一些让世人咋舌、自叹不如的业绩。比如大运河申遗。这样的事情,除了中国之外,放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成功。大运河申遗成功,最大的秘诀就是发挥了我们制度的优势,突破了几乎所有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不便,几乎完美地实现了上下左右统筹协调步调一致。这种制度优势,是我们要建设文化强国和世界遗产强国必须要好好发力的地方。而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恰恰是制度优势的发挥没有形成通则,还是“一抓就灵”而不是“一直就灵”。这需要有大的气魄,要打破很多现有固化的观念羁绊,要深化改革。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遗产保护的立法问题。我建议应该把由国务院颁布《中国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作为文化强国的一个目标提出来,应该把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遗产都纳入《中国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当中。但现在我们只有一个《中国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和一些省级层面的世界遗产管理条例,是很不够的,而且在遇到问题时,依法治理的依据是不充分的。


大运河文化遗产

与“立法”相配套,我建议至少要成立一个国家级的“中国世界遗产保护委员会”,把目前分散在国家文物局、国家林草局、教科文中国委员会等机构的职能集中起来。这么多年来,我们没有一个独立的“中国世界遗产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现在是时候了,各家应该一起定下目标,大家共同遵循。

此外,还应该启动遗产地保护管理制度的改革。目前中国的世界遗产绝大多数是属地化管理,这符合中国实际,但完全的属地化管理,对于我们遗产地的保护管理是利弊并存,有时候是弊大于利。可否建立一种提高遗产地管理层级、扩大国家和省级管理机构权限的新机制?

第四个问题,就是要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决策科学性。从国家文物局层面来讲,中国世界遗产已经发展到这个程度,有没有可能组成一个包括各学科专家在内的世界遗产专家委员会,大家一起来商量人才的培养?还有监测系统方面,虽然遗产类型不一样,监测系统也应该不一样,但是共同的地方一定也有很多,大家可以取长补短。

肆:世界遗产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

世界遗产地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呢?有几个关键词。第一是以保护管理为先,第二是以提升内涵为要,第三是以服务大众为本。我今天在这里重点谈提升内涵。

提升内涵是实现世界遗产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做的事,是必须要补的课。例如,北京现有七处世界遗产,如果放在今天申报,按照今天我们对世界遗产的理解,故宫紫禁城、天坛、颐和园和十三陵,恐怕会是一个遗产项目吧?完全可能,而且这几处明清皇家的建筑群相得益彰会更好。还有,中国传统文化中恐怕数一数二的就是五岳文化吧?现在一个泰山是双遗产,加上一个变了名字的“天地之中建筑群(中岳嵩山)”,五岳文化还会在遗产领域“复活”吗?恐怕是没希望了吧?这种情形,对我们究竟是“得大”还是“失大”呢?

还有江西的龙虎山,谁都知道那里的悬棺葬,谁都知道它在道教72福地、36洞天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但它却是中国丹霞地貌自然遗产当中的一分子。这是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相割裂的一个实例,是没有真实全面反映中国遗产面貌的。

还有海上丝绸之路申遗。不少同志很着急,我的态度是,“海丝”申遗一定要做成,而且最好是跨国申遗项目,否则就糟蹋了这个庞大的、具有世界性和国际性的项目。我们追求高质量发展,就不能太在意数量和速度,“一带一路”长着呢,不要着急呀。所以,申报世界遗产在时间、空间、科学性、平衡性融合的问题,都是需要在意的事,都是提升内涵要做的功课。

虽然现在我们拥有55项世界遗产,但是我们对早些年申报那些世界遗产的价值认识是不充分的。比如说长城,是我们第一批世界遗产的成员,但当年申报的时候,对长城的认识还有不少的局限性。在教科文组织的备案中,其实仅有山海关、八达岭和嘉峪关三处。经过这么多年的工作,我们做长城资源调查、长城保护工程,现在还要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对于长城价值的认识,已经跟当年我们申报世界遗产的时候很不一样了。例如,当年认为长城作为符合世界遗产第六条标准,这是对的,但当时的叙述强调了长城在文学上的苦难象征性,这就不够了。我们现在已认识到,长城的精神魅力和终极价值是文化融合,我们透过“冲突”,看到最后是“融合”,这是我们今天对于长城价值的最新认识。当前,许多地方都把自己的长城当成世界遗产,但实际上许多地段并没有被列入长城世界文化遗产的遗产要素,也没有按照世界遗产的标准来开展保护、利用和阐释。有时候我甚至认为,让长城重新申请一次世界遗产也不为过。国际上也有不少由于价值认识有变而再度申报世界遗产的例子。当然,我知道这可能会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建议。我想说的是,我们喜新可以,但不要厌旧。在提升内涵这个方面,我们真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曾经在别的场合提过“可持续申遗”这个概念,在这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去做。但是这种工作首先要求我们要有胸怀、情怀,要有耐心。


金山岭长城

最后要说的是,我们不要忘了世界遗产的初心。问问自己,我们的世界遗产初心还在不在?变了多少?是变好了呢?还是变坏了?还是好坏都有?怎么样坚守我们的初心,做好我们的工作?

总之,我相信十四五时期会是中国世界遗产事业迈大台阶、高台阶的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指示,站在为全人类保护珍贵遗产的高度,放开胸怀,守正创新,努力奋斗,争取中国世界遗产的高质量发展,为建成文化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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